2021年四川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2021-11-03 14:38 编辑: 茶山 来源: 上岸鸭公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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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经四川省司法厅同意,四川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四川省新华强制隔离戒毒所招聘辅警11名

四川省资阳强制隔离戒毒所招聘辅警6名

四川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招聘辅警5名

四川省成都强制隔离戒毒所招聘辅警6名

四川省成都戒毒康复所招聘辅警6名

四川省成都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招聘辅警10名

四川省西昌强制隔离戒毒所招聘辅警2名

四川省盐源强制隔离戒毒所招聘辅警2名

具体岗位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自愿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高中(含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三)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退伍军人优先(其中: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加8分,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加6分,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加5分,退伍军人加3分),以上加分项为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各项不累计加分。

(四)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85年11月1日-2003年11月1日期间出生)。具有B1以上驾驶证,且报考驾驶岗位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0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面部无明显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躯体无明显疤痕,无鸡胸,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罗圈腿,无严重平足(平脚板),无纹身、驼背,无各种残疾和其他不适宜从事本岗位职业的疾病。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参加或曾经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或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10.国家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主要职责及工资待遇

(一)主要职责

警务辅助人员的主要职责是在所属单位及人民警察的领导下,为戒毒场所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

(二)工资待遇

试用期内,按规定发放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转正后按《四川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缴纳五险一金。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

2021年11月1日至2021年11月7日,每天上午9:00至下午17:00。

2.报名地点

四川省新华强制隔离戒毒所报名地点:绵阳市游仙区小枧镇四川省新华强制隔离戒毒所308室(导航地址:四川省新华园艺场)

四川省资阳强制隔离戒毒所报名地点: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临江镇大堰村(四川省资阳强制隔离戒毒所)

四川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报名地点: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黄许镇新龙村河黄路四川德阳九五厂

四川省成都强制隔离戒毒所报名地点:成都市双流区航空港学府路2段9号

四川省成都戒毒康复所报名地点:成都市双流航空港学府路二段1号

四川省成都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报名地点:成都市青白江区红阳街道同井村3组166号(青白江区刑警大队旁)

四川省西昌强制隔离戒毒所报名地点:西昌市小庙乡小庙村五组贺家湾(导航地址:贺家湾)

四川省盐源强制隔离戒毒所报名地点:四川省凉山州盐源县果场绿色家园四川省盐源强制隔离戒毒所六楼政治处

(二)报名要求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下载填写《四川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现场不提供表格)由本人在报名时提交。同时提交以下资料:本人二代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二寸照片2张,特殊技能者请携带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符合加分条件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名时所提交信息必须详实,不得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资格。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资格初审、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领取《准考证》报名人员经资格初审合格后,凭本人身份证在报名地点当场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体能测试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一)笔试

1.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主要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戒毒条例》《四川省禁毒条例》《司法行政机关强制戒毒工作规定》《人民警察法》、时事政治。

2.笔试测试时间: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笔试《准考证》。报考者凭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二)面试及体能测试

1.面试、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参加考试人员凭本人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参加面试和体能测试。

3.体能测评: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1000米/800米跑等3个项目,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执行。其中护理、财会、驾驶岗位,2项达标即可通过。

六、体检

(一)笔试、面试、体能测试结果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予以公布。

(二)体检相关事项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上的通知为准。

(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录用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七、考察及培训

(一)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经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二)考察合格者经公示合格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培训。未经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因自动放弃应聘或培训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八、聘用及管理方式

(一)培训、考察合格者,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后自行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根据工作需要及个人表现,可继续聘用。

(二)应聘者被聘用后,由用人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培训和考核。被聘用人员必须按聘用单位的规定执行有关纪律和规章制度。

九、纪律与监督

在招考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监督电话:028-87527120

十、其他事项

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招聘工作中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科学防范,有序组织,报考人员参加报名、考试等需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提供通信大数据行程卡、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出示健康绿码并填写14天未到中高风险地区《健康承诺书》,如有异常,按照疫情防控规定流程进行处置。

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所称“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本数。

本公告由四川省戒毒管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8-87523265

四川省新华强制隔离戒毒所:0816-2834686

四川省资阳强制隔离戒毒所:

028-26799101 17380510860

四川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0838-3821300

四川省成都强制隔离戒毒所:028-85962116

四川省成都戒毒康复所:028-85962758

四川省成都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028-83612829

四川省西昌强制隔离戒毒所:0834-2682691

四川省盐源强制隔离戒毒所:13154451113

附件:

1.四川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情况表

2.四川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

四川省戒毒管理局

2021年10月28日

原标题:四川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202.61.89.231/download-8AA65828068FD55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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