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岸鸭公考快讯!近日,湖北省发布了关于公开选聘茅箭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的公告 ,为了方便广大考生及时了解,上岸鸭快讯为你详细介绍下详细情况,希望广大考生及时关注: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茅箭区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区政府工作安排部署,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茅箭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茅箭区委区政府聘请法律顾问(以下简称法律顾问)工作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由茅箭区司法局具体组织实施。
二、工作原则
法律顾问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综合考虑被聘请人员学历、履历、专业特长,在业界的知名度、影响力以及个人的职业操守。
三、本次外聘法律顾问人数
6-8名;聘任期为一年。
四、法律顾问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
(二)受过系统的法律专业教育,具有较好的法学理论素养、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服务决策能力;
(三)法学专家应具有法学副高以上职称,从事法律教学、研究8年以上;社会律师应具有5年以上律师执业经历,并具有参与处理行政事务的经历;
(四)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享有较高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未受过刑事处罚、纪律处分、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五)熟悉茅箭区经济社会发展,社情民情和政府工作规则;热心社会公共事业,有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五、法律顾问工作职责
1.为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
2.参与党内法规草案和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起草、论证;
3.参与合作项目的洽谈,协助起草、修改重要的法律文书或者以党政机关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合同;
4.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
5.参与处理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
6.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务。
六、遴选程序与方式
(一)报名方式
1.2021年11月8日前,凡符合条件的社会律师可以自愿报名。报名采取邮寄、现场2种方式。应聘者如实填写《茅箭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表》(需本人所在律师事务所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并将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律师执业证书、研究成果、获得荣誉情况等资料的复印件交至茅箭区司法局(地址: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南路3号茅箭区社会治理中心404,收件人:区司法局公法股,联系电话:8787252)。
(二)审查初选
2021年11月12日前茅箭区司法局汇总报名人员资料并进行评审审核(本着公平、公正原则,综合考虑应聘人员的学历、履历、执业期限、专业特长以及在政府行政专业领域的执业经验等因素),拟定聘请法律顾问名单。
(三)区政府审定
区委区政府对拟聘任人员进行最终审核,确定聘任人员。
(四)社会公示
审核评定后,茅箭区司法局将拟聘法律顾问名单通过茅箭区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五)聘任签约
公示期满由茅箭区司法局与拟聘法律顾问签订合同,聘期1年。
七、薪酬待遇
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费用采取按量计费,按季度结算,具体薪酬标准如下:
1.参加区委区政府或区政府办有关重大法律事务研讨论证或协调会议,500元/人/次;执笔出具法律意见书1000元/人/件。
2.参与规范性文件的起草,5000—10000元/人/次。
3.参与规范性文件或合同审查,500元/人/件。
4.参与重大法律事务工作专班,5000—10000元/人/件。
5.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检查,500元/人/天。
6.参与区政府行政复议案件,1000元/人/件。
7.代理区政府诉讼案件,按件次另行约定劳动报酬。
8、参与其他重大突发性事件的协调处理或区委区政府交办的特殊工作任务,由区司法局根据事件复杂程度、耗费时间、参与人数、处理结果等确定支付金额,并向区政府报告后支付。
八、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选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为保证选聘工作的公平公正,报名者不得弄虚作假;违反本公告有关要求和其他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取消聘任资格。
附件下载:茅箭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表
茅箭区司法局
2021年11月3日
原标题:关于公开选聘茅箭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的公告
原文链接:http://maojian.shiyan.gov.cn/xwzx/ggtz/202111/t20211103_340324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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