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赴外公开招聘教育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赴外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0名,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5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合川区2021年教育事业单位赴外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一览表》(附件1)、《合川区2021年卫生事业单位赴外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一览表》(附件2)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2020届、2021届视同应届的毕业生应凭已取得的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其中,属国(境)外高校就读的人员须同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在国(境)内高校就读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应当按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对应专业报考,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且应在2022年7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就读的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各学年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且应在2022年7月31日以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未按时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等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人员毕业证书上载明的专业名称应符合本简章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专业资格审核时应对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最新专业目录、高等职业教育最新专业目录以及《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证(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上载明的专业;专业名称与上述目录中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依据其他佐证材料认定后,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专业资格审核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经负责专业资格审核的单位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五)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岗位设置上,如专技12级以上,均含专技12级。
本简章所指奖学金均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学金的认定,以在最高学历阶段取得为准。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本简章教育岗位要求取得的教师资格证因受新冠疫情影响,2020年、2021年毕业生应聘教师岗位,要求取得但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学校出具的符合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证明)、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证为三科)报名应聘,并于拟聘公示前(且不晚于2022年7月31日)取得相关证书;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最迟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关证书,否则不予以聘用。
本简章卫生岗位要求取得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考试合格)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以上证书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本简章正文和附件所指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21年8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年、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本次招聘所指“未落实工作单位”,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主要通过“应聘人员未随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等进行核实。
因疫情防控需要,考生在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当日,须持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和电子均可),且重庆“渝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为绿码,无异常(当日更新),体温监测合格;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精确到乡镇、街道)旅居史的人员,不得参加招聘。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安排相应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hc.gov.cn/)及时公告,请报考人员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并参加考试考核。
本次按照招聘场次进行招聘,前一场次未招聘满的岗位延续到下一场次继续招聘。
(一)教育事业单位
第一站:重庆站
1.本场招聘报名采取网上及现场报名的方式。
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月1日9:00-2022年1月5日17:00。
报名网址:http://61.186.167.227/hczp。
2.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网上报名人员均须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所需资料详见附件5),现场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才能进入后续环节。
时间:2022年1月5日9:00-17:00,1月6日9:00-12:00。
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
DADA木马酒店(地址:重庆市高新区景苑路“不是青年文艺广场”1号楼)
3.准考证打印时间:2022年1月7日9:00-23:00。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登陆报名系统(网址:http://61.186.167.227/hczp)在规定时间段内自行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要求,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前往参加考试考核。未按时打印《准考证》,视为放弃本次考试资格。
4.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其中招聘岗位属急需紧缺岗位的,有关情况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
第二站:四川站
重庆站招聘剩余岗位将在四川站进行招聘,四川站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招聘剩余岗位等事宜将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网址:http://rlsbj.cq.gov.cn/)、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hc.gov.cn/)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卫生事业单位
第一站:重庆站
1.本场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月1日9:00-2022年1月5日17:00。
报名网址:http://61.186.167.227/hczp。
2.现场资格审查,网上报名人员均须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所需资料详见附件5),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现场领取应试通知书,凭应试通知书参加后续环节。
时间:2022年1月6日9:00-12:00。
现场资格审查地点:
岷山园林大酒店(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二路173号)
3.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其中招聘岗位属急需紧缺岗位的,有关情况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
第二站:四川站
重庆站招聘剩余岗位将在四川站进行招聘,四川站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招聘剩余岗位等事宜将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网址:http://rlsbj.cq.gov.cn/)、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hc.gov.cn/)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
五、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凡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超过8:1的,将对此岗位应聘人员进行笔试。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数之比未达到8:1的,报名资格合格人员直接进入面试。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报名现场、招聘单位考试现场等公布的疫情防控要求,并遵照执行。
(一)笔试
笔试分值100分,笔试时间90分钟。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笔试,教育类岗位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卫生类岗位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卫生类)》,考试内容参照《2021年下半年重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科目和职员岗位专业科目考试大纲》(2021年9月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执行,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1.笔试以准考证标注的时间地点为准。
2.对开展笔试的招聘岗位,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笔试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5: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
(3)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招聘岗位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
(二)面试
1.考试考核方式、内容及分值
(1)教育事业单位
教育事业单位招聘岗位面试分为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面试总时间不少于15分钟,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专业技能测试:音乐、体育、美术、舞蹈岗位专业技能测试方式为实操,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学基本功、专业技能等;其余岗位专业技能测试方式为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学设计能力、课堂教学艺术等;
综合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测评。
(2)卫生事业单位
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值100分,面试时间10分钟。主要考察考生沟通协调能力、组织管理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求职动机与拟聘职位匹配性等。直接进入面试的岗位面试时间初定于2022年1月6日下午,具体时间以应试通知书为准。
2.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总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1.未组织笔试的岗位
教育事业单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卫生事业单位:考试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
2.组织笔试的岗位
教育事业单位: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综合面试成绩×30%
卫生事业单位: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选
根据在各个考点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确定为签订就业协议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按面试成绩、学历、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若仍相同,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当场确定的体检人员与招聘单位现场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中明确违约行为以及违约责任。《就业协议书》由考生自备,请考生必须提前准备好,因考生个人原因未签订《就业协议》者,视为自动放弃。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签约资格,出现缺额的,则在合格考生中,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作一次性递补;考试考核总成绩低于70分者不能递补。
所有的考试考核总成绩、签约人员及体检人员名单等在所有考点考试考核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c.gov.cn/)公布。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合川区人力社保局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包括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考察人员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确认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有关报考资格的各类信息材料是否属实。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查询学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查询学位、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招聘方在通知结论的同时向拟聘人员说明原因。
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一律不予聘用,人员信息由招聘单位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hc.gov.cn/)上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按相关规定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网址:http://rlsbj.cq.gov.cn/)等相关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岗位、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专业、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职称等必备条件。考生未在本简章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在合川区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公费师范生不低于6年),且在聘用单位服务年限不低于3年。本次招聘聘用人员在未满约定的最低服务期时,不得报考或调动到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在最低服务期内提出解除人事关系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一、其他
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本简章由合川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本次招聘工作中涉及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有关问题,咨询电话023-42756176(合川区人力社保局),023-42824178(合川区教委),023-42750625(合川区卫生健康委)。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 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
1.合川区2021年教育事业单位赴外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一览表
2.合川区2021年卫生事业单位赴外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一览表
原标题:重庆市合川区教育卫生事业单位2021年赴外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简章
文章来源:http://rlsbj.cq.gov.cn/zwxx_182/sydw/202112/t20211224_102273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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