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会拟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珠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综合事务类一级合同制职员1名。
二、薪酬待遇
被聘用者为综合事务类合同制职员,享受珠海市规定的综合事务类一级合同制职员薪酬待遇。
三、资格条件
(一)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组织纪律观念强,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文学艺术工作。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7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或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10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三)艺术学类相关专业(见附件1);
(四)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2日后出生);
(五)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有文学艺术相关工作岗位经历人员;
(六)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及办公软件;
(七)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2.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3.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职的珠海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以邮政EMS邮寄材料方式进行,不接受非EMS快递和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不退回);
(1)《珠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表》1份(附近期大一寸蓝底免冠证件照1张);
(2)户口本、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由本人签名),笔试阶段查验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
(3)本人起草的具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或发表的文稿,工作期间所获荣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需同步将电子档《珠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表》、证件照和本人起草的具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或发表的文稿,以“姓名+报考合同制职员+手机号码”为主题发送至电子邮箱zhswlbgs zhuhai.gov.cn;
(5)所有材料纸张请用A4规格双面打印,如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2.邮寄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九洲大道东1115号珠海市文艺大厦5楼A区509,邮政编码:519000。联系人:陈婷婷,咨询电话:0756-3339037。
3.报名时间:2022年1月12日-1月19日,以报名材料邮寄邮戳为准。
4.其他事项:考生需自觉遵守广东省和珠海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需持有绿色“粤康码”或“防疫健康信息码”查验方可参加笔试和面试,如现场发现体温异常将禁止进入考场,工作人员将劝告考生立即前往发热门诊就诊。
(二)资格初审
珠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人员与招聘人员比例一般不低于3:1,否则由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开考。参加笔试和面试的人员名单、考试通知等事项将于报名工作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在珠海文艺网(http://www.zh-art.cn)公告,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试
1.笔试。重点考核政策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等。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参加面试考生,笔试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重点考核能力素质、个性性格、心理健康水平等。根据面试情况确定综合评价得分,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职位数与选定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分数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如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相同,则另行加试一题)。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确定为体检和考察对象;均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该职位招聘。笔试、面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考生交通费和住宿费自行承担。
(四)体检及考察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珠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派出考察组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德、能、勤、绩、廉等情况,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经考察,若发现考察对象存在不适宜任职的情况,取消招聘资格,并由珠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研究决定是否按程序递补体检、考察对象。
(五)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后,按拟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珠海文艺网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六)办理录用手续
公示期满,招聘结果报市职员服务中心备案后,办理录用手续。
五、纪检监督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督,纪检监督电话:0756-2286120。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1.不服从工作岗位分配安排的;
2.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作弊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3.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
4.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5.因公示有异议经核查属实影响聘用的。
(二)因考生放弃或被取消招聘资格、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而岗位缺额的,可按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三)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终止合同,解除劳动关系。
本公告由珠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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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