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2019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公告发出后,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很多考生来电咨询招聘相关问题,为确保广大考生准确选择合适自己的就业岗位,现就考生集中反映的问题及招聘工作相关事宜补充公告如下:
1.《2019年酒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公告》中所要求的时间期限及户籍、婚姻状况的相关条件要求均截止于公告发布前一天(2019年7月18日)。
2.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开招聘岗位的烈属、军属包括: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以下统称“三属”)、酒泉市驻军现役军人(包括十号基地、十四号基地)家属中的酒泉户籍人员。报考退役军人、烈属军属岗位的,退役军人须提供退役证、户口薄等相关证明材料,烈属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证明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因公牺牲证明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病故证明书》、户口薄等相关证明材料,现役军人配偶、子女须提供部队团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现役军人证明材料、结婚证、户口薄等相关证明材料。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需同时提供学位证,只取得毕业证未取得学位证的考生不得降低学历层次报考大专岗位。
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23日
文章来源:http://rsj.jiuquan.gov.cn/renshikaoshi/20190723/15481485718598.htm
文章原标题:2019年酒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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