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6-13 | 来源:高顿公考 | 责任编辑:wink
河北省公务员考试面试时报考同一个职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因招录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职位,根据笔试总成绩的排序,采取“蛇型分组法”分为两个或多个面试组场,并将该职位招录计划合理均分到每个面试组场,将来考生综合考试成绩按“蛇型分组”后的面试组场排序,分别使用拆分后的招录计划。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作为体检、考察人选。
考生综合考试成绩计算公式为:考生综合考试成绩=笔试总成绩÷2×40%+面试成绩×60%综合考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全省面试分批有序进行,具体为:第一批省直部门、省司法厅系统考生,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各级机关考生。第二批各设区市剩余考生。第三批各设区市剩余考生。面试考生人数较多的批次,面试时间可延长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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