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07 | 来源:上岸鸭公考 | 责任编辑:小林
事业编制人员可以离职后,再报考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城市的事业编制,没有影响。需要注意的是是正常离职。有些是单位签约的时候,有服务年限,如果在服务内解约,就是毁约。那么后期在报考其他岗位的时候,有些岗位是会给这个毁约经历减分的。
事业单位辞职人员能不能继续报考事业单位,或者报考公务员岗位,主要取决于辞职的时候,原来的服务期是否已满。如果是为了规避服务期内不能报考其他事业岗位,或者公务员考试,而采取的辞职,这种方式肯定是行不通的。
公费师范生、免费医科生、特岗教师等事业人员,都有服务期规定,包括市县招收的项目人员,如果服务期满转正,可以调剂使用事业编制的情形,都会有服务期限限制。根据就业方式不同,服务期有两年、三年的,也有五年、六年的,具体根据合同规定执行。就业合同中一般都明确规定了,在服务期未满时,不允许脱离原岗位工作,不允许参加全日制学历教育、其他事业岗位或者公务员岗位考试,如果不遵守合同规定,用人单位有权力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按合同要索赔。同时,原定的服务期未满,即使已经解除了劳动合同,或者开除、辞退、本人辞职等情形下,也不允许参加其他机关事业岗位的招考。
如果对当前的岗位不满意,或者想去条件更好的市、省、一二线城市事业岗位工作,也是人之常情。如果有这种想法,最好与单位进行深入沟通,征得单位的同意,在通过笔试、面试后,单位愿意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这是必要性程序,也是最好的选择。否则,即使已经辛苦考上了,也会在政审环节因为单位拒绝开具证明,会被刷下来。
当然,如果合同上没有相关限制,或者明确允许可以参加包括全日制学历教育、公务员和事业岗位考试等,这一切则不存在问题,无论是辞职另考,或者在职参加考试,都是行得通的。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上岸鸭公考”的文章,版权均属高顿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我已阅读并同意用户服务协议及隐私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