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10 | 来源:上岸鸭公考 | 责任编辑:可橙
2023上半年四川广元市剑阁县事业单位招聘对象是完全符合《剑阁县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相应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包括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按规定提供相应证书者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者;
(2)曾被开除公职者;
(3)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者;
(4)曾违反《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川办发〔2002〕40号)第三十四条第二、三、四、五、六款规定被解聘者;
(5)在编在职人员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
(6)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者;
(7)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或乡镇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者;
(8)在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考录(或公开招聘)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9)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应当回避者;
(10)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11)拒绝、逃避征集,拒服兵役义务者;
(12)违反有关规定不宜报考事业单位者。
3.年龄、工作经历、表彰奖励等时间计算均截止报名第一日。
4.在剑阁工作的在编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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