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27 | 来源:上岸鸭公考 | 责任编辑:奶茶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监督指导。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经主管部门审核无误后,按管理权限分别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对于专项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和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岗位,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深入有关单位,采取座谈了解、考察公示、调阅考勤记录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该同志思想和工作情况。
对于专项招聘“优秀城镇社区工作者”的岗位,考察时应在核实应聘人员工作实绩的基础上,重点核实本人在社区实际工作情况。对于社区正职、副职应核实其组织任命情况和任命时间,对于报名开始日(含)之前未被任命为社区正职(社区党组织书记、社区主任)、副职(社区党组织副书记、社区副主任)的,只能按照其他“优秀城镇社区工作者”的标准进行考察。其他人员应着重核实在社区的实际工作时间,对于实际工作不满3年的,应在其实际工作满3年后形成考察结论;对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在社区实际工作仍不满3年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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