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分报名、考试、体检和考核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19日至2023年7月25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地点:义安区钟鸣镇人民政府组织室(镇政府四楼)。
3、报名有关事项:
(1)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学历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2023年义安区钟鸣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3)提供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
4、所有考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5、报名者须提供本人真实材料和真实信息,否则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6、报考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比例应不小于3:1,不足3:1的,相应核减调整招聘计划。
7、报名所需资料必须在报名时现场提供,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在报名时当场予以认定。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凭身份证于8月4日到镇组织办(418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
笔试形式:闭卷,满分100分。
笔试内容:时事政治占20%,公共基础知识占50%,公文写作占30%。本次笔试不指定考试复习教材。
笔试时间、地点:2023年8月7日(周一),上午8:30-10:30;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
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为100分。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对各种原因造成面试对象缺额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试人员语言表达、组织协调等方面能力。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根据笔试、面试合成总成绩,从高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再相同的,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体检结论公告之日起2日内本人可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经区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统一组织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因考核不合格者出现人选缺额的,在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与考察工作由钟鸣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四)公示、录用与待遇
1、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作风、工作能力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后,提请镇党委会议研究同意后,公布录用人员名单。录用人员名单将及时在义安区钟鸣镇政府信息公开网、钟鸣镇先锋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录用。同时,参加此次公开招考未被录用的人员(不含因体检、政审因素未被录用的人员)进入后备人选库,今后两年内若出现人员缺额,可从后备人选库中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直接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2、一经录用为钟鸣镇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为3个月,001、002、003、004岗位人员试用期内发放基本生活费1800元/月。试用期考核合格后,要服从镇党委统一安排,参照享受镇雇员人员待遇,由镇财政统筹发放。对因考核不合格者试用期满后予以辞退,不享受任何经济补偿。
005岗位人员工资由区民政局参照相关人员待遇发放,试用期限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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