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28 | 来源:上岸鸭公考 | 责任编辑:沫沫
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怀远县人事考试服务平台。报名时间为2023年8月9日9:00至8月14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怀远县人事考试服务平台”进行报名,认真阅读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怀远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后,8月15日17:00前可随时登录怀远县人事考试服务平台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8月15日17: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8月16日17:00前登录“怀远县人事考试服务平台”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笔试每人每科45元,共90元。),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网上缴费结束后,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应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8月18日8:00-17:00进行一次改报,逾期不再受理。
笔试
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两科满分均为150分。
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于8月24日至26日登录“报名平台”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2023年8月27日进行笔试,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该加分政策用于经我省统一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等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上述人员于笔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期间,携带相关材料到怀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楼404室)申报加分事宜,联系电话:0552-8858020,逾期不再受理。“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两年及以上)。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笔试成绩每科增加2分。
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考生《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成绩之和低于150分或有一科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各占50%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计算公式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参加面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同时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进行审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以及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资格复审合格考生需交纳面试费,每人80元。
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为确保用人质量,面试成绩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成绩合成
面试工作结束后,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的比例合成确定。
计算公式:笔试成绩×0.5+面试成绩×0.5。
合成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每次计算合成成绩时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报考人员最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面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排序。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公示、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7天。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将相关材料报送怀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并办理编制核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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