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31 | 来源:上岸鸭公考 | 责任编辑:可橙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意见》(吉政发〔2016〕25号)和《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吉退役军人发〔2019〕30号)精神,对符合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经审核通过后,对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初始成绩的基础上实行加分政策,其中一般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7分,荣立二等功的加9分,荣立一等功的加11分。多次立功的按立功最高等次加分,其余立功次数不累计加分。加分后笔试成绩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算。
①审核时间:8月15日8:30—16:30。逾期未参加现场审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政策加分。
②审核具体地址及联系电话:见公告。
③审核材料: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立功受奖证书、毕业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审核表》(附件4)原件及复印件。
经审验合格的考生在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jlcity.gov.cn/)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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