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检、考察
在考生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其中武义县人武部综合保障中心考察标准按照军队人员政治考核规定执行)。放弃体检、考察,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或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的,均在相应岗位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体检、考察。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或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二、公示、岗前培训、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对拟聘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参加岗前培训合格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或调动手续。聘用后需在我县服务不少于5年。
三、其他
1、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2、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是指: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后参军入伍,现已退役的人员;被普通高校录取或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退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大专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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