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及以上公安机关、监狱、强制隔离戒毒管理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报考年龄条件,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至2004年10月期间出生),对于2024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10月以后出生)。
市(地)级及以下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报考年龄条件,一般为30周岁以下(即1992年10月以后出生),对于2024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和报考法医职位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以后出生)。
公安特警职位的报考年龄条件为25周岁以下(1997年10月以后出生)。
司法行政部门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一线干警职位的报考年龄条件,一般为30周岁以下(1992年10月以后出生),对于2023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和报考狱医、心理矫正等特殊职位的,放宽到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0月以后出生)。
人民警察职位包括哪些?
法律主观:
人民警察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执行公安管理、维护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等职责的专业警务人员。其职位包括但不限于:警员、警司、警督、警官、巡警等。具体职位设置可能因地区、部门和级别的不同而略有差异。
中国人民警察职位包括:执法者、治安人员、交通警察、刑事警察、边防警察、侦查警察、经济犯罪调查部门警察、武装警察、疏导警察、消防警察、海关特警、禁毒警察等。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武装警察法》
第六条人民警察的权限如下:
(一)对反革命分子和其他犯罪分子,可以依照法律执行逮捕、拘留和搜查。
(二)在侦查刑事案件的时候,可以依照法律传问犯罪嫌疑人和证人。
(三)对公民危害公共秩序和社会治安而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可以依照法律取缔或者予以治安行政处罚。
(四)人民警察执行职务遇有拒捕、暴乱、袭击、抢夺枪支或者其他以暴力破坏社会治安不听制止的紧急情况,在必须使用武器的时候,可以使用武器。
(五)人民警察为了紧急追捕人犯、抢救公民的生命危险,可以借用机关、团体、企业和公民个人的交通工具和通讯工具。
(六)法律规定的人民警察的其他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