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公务员笔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考试大纲,公安专业科目笔试主要测查报考者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与能力,包括职业素养、基础知识、基本能力三个方面。
公安专业科目考查题型包含单项选择、多项选择、情境三种类型。考试内容包含职业素养、基础知识、基本能力三个方面。
1.职业素养
主要测查报考者的政治素质、对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的认知水平。
在这里考生要重点注意人民警察职业道德,了解《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的相关内容。对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以及重要时事新闻要有所了解。
2.基础知识
主要测查报考者掌握有关法律和公安基础知识,及运用相关知识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包括“法律基础知识及执法依据”“公安基础知识”两部分内容。
对于法律基础知识及执法依据的考查,考试大纲包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学基础理论、宪法基础知识、民法基础知识、人民警察法基础知识、行政执法基础知识、刑事执法基础知识。
3.基本能力
主要测查报考者在有关执法勤务活动中,正确观察、判断、分析案(事)件,严格守法、规范执法,有效沟通协调,妥善应对处置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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