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公务员考试考两门或三门,湖北省公务员考试内容根据不同类型的职位有着不同的设置,有三种类型的科目,一是公共科目,包括行测和申论;二是专业科目;三是综合能力测试。
一、政职业能力测验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部分。这是专门用于测查考生在行政职业上取得成功的可能性的标准化考试,是一种心理潜能测验。
二、申论
申论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50分钟,满分100分。
申论试卷由注意事项、给定资料和作答要求三部分组成。申论考试按照省市机关职位、县乡机关职位的不同要求,设置两套试卷,主要测查报考者的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
三、公安专业科目
题目为客观题,分为单项选择、多项选择、情境三种类型。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公安专业科目主要测查报考者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与能力,包括职业素养、基础知识、基本能力三个方面。
四、综合知识测试
综合知识测试为主、客观性综合试卷,考试时限180分钟,满分100分。
主要测查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推进村(社区)发展、联系服务群众、依法依规化解矛盾纠纷和处置突发事件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突出岗位适应性和实际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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