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10 | 来源:上岸鸭公考 | 责任编辑:夏风
一、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这些行为会被记入诚信档案:在考试过程中有以下行为,考试成绩无效,并会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期限5年,1.抄袭或协助他人抄袭;2.互相传递试卷、答题卡、答题纸、草稿纸等;3.伪造证件参加考试;4.携带通信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产品进入考场。5.考生离开考场后,在考试结束之前,传播考试试卷及答案。6.其他严重违纪违法行为。
二、若考生有下列特别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之一的,会将当次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并会记入诚信档案。1.串通作弊或者参与组织作弊;2.代替他人或者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3.其他特别严重的违纪违规行为。
三、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疾病,病史的,会不予聘用,有请他人代替自己体检、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法,会不予录用并录入诚信档案,期限是5年。
四、若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事实真相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会干扰、影响作出客观公正考察结论的会不予录用,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会记录进诚信档案,期限5年。
记入诚信档案最直接的影响就是会直接影响再次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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