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12 | 来源:上岸鸭公考 | 责任编辑:夏风
聘用制依其聘用主体实施行为的不同,教师聘任制有5种形式:招聘、续聘、解聘、辞聘、待聘。
(一)招聘。即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择优选拔具有教师资格的应聘人员。一般在上一学年结束后,学校根据办学规模,核定岗位需求后实施招聘程序。
(二)续聘。即聘任期满后,学校与教师继续签订聘用合同。一般是在聘用期间,双方合作愉快,学校仍有工作需要,教师对所从事的工作以及学校的管理方式比较满意,双方自愿签订续聘合同。续聘合同的有关规定和协议可与上次聘书相同,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变化。
(三)解聘。即学校因某种原因,不适应继续聘用在某一岗位上的教师,双方解除合同关系。由于聘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因而,单位在聘用期限内终止聘用合同、解聘教师职务时,必须有正当理由,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合同期满双方可自然解除聘用关系。
(四)辞聘。即受聘教师主动请求学校解除聘用合同的法定行为。如上所述,聘用合同对聘任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教师因种种原因,不能继续履行聘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依照聘用合同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合同期满后可以不再应聘原单位。
(五)待聘。在教师聘任过程中因种种原因未被聘任的教职工不愿到外单位应聘的,可安排校内待聘,待聘一般为3个月,3个月后根据岗位设置情况安排待聘人员试岗,试岗合格,再办理聘任手续。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上岸鸭公考”的文章,版权均属高顿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我已阅读并同意用户服务协议及隐私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