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31 | 来源:上岸鸭公考 | 责任编辑:HM
海南省公务员成绩构成主要分为面试和笔试,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
笔试科目每科分值为100分。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笔试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甲类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60%+申论成绩×40%
乙类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
公安甲类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申论成绩×30%+公安专业成绩×30%
公安乙类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60%+公安专业成绩×40%
海南省户籍(海南省生源)的黎族、苗族、回族人员,报考少数民族市(县)、省垂直管理单位驻少数民族市(县)直属单位、省直单位驻少数民族市(县)所属单位的,按本人笔试成绩的5%给予加分。
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后,报考人员可登陆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报考同一职位有两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笔试成绩相同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顺序排列;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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