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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考总成绩计算方法

2021-06-02 | 来源:上岸鸭公考 | 责任编辑:周康

广东省公务员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面试前加考专业科目(技能)测试职位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专业科目(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20%。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的合格分数线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

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其中:

一般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60%+《申论》成绩×40%;

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3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20%;

审计机关“审计专业类”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申论》成绩×2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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