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30 | 来源:上岸鸭公考 | 责任编辑:蔚然成风
会。普通话考试或者考证等相关测试作弊一经发现,会对考生今后档案进行记录,建议考试中不要进行作弊的行为。我国各类考试主要强调考生本人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作弊行为恶劣不可取。
【法律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教育考试机构建议行为人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指使、纵容、授意考试工作人员放松考试纪律,致使考场秩序混乱、作弊严重的;
(二)代替考生或者由他人代替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
(三)组织或者参与团伙作弊的;
(四)利用职权,包庇、掩盖作弊行为或者胁迫他人作弊的;
(五)以打击、报复、诬陷、威胁等手段侵犯考试工作人员、考生人身权利的;
(六)向考试工作人员行贿的;
(七)故意损坏考试设施的;
(八)扰乱、妨害考场、评卷点及有关考试工作场所秩序后果严重的。国家工作人员有前款行为的,教育考试机构应当建议有关纪检、监察部门,根据有关规定从重处理。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上岸鸭公考”的文章,版权均属高顿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我已阅读并同意用户服务协议及隐私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