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3-14 | 来源:上岸鸭公考 | 责任编辑:夜弥
1、公共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共科目具体要求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2、加试科目
(1)《公安专业科目》各类各级公安机关职位和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加试《公安专业科目》,计入总成绩。公安专业科目具体要求见《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考试大纲》。
(2)《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基础知识》使用维吾尔语言文字答题的报考人员须加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基础知识》,该成绩不计入笔试总成绩,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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