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内容。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在考试内容上体现分类分级原则。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申论为主观性试题,满分均为100分,具体详见《重庆市2023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申论试卷分为“申论1”、“申论2”和“申论3”,行政执法类职位申论考试类型为“申论3”,乡镇机关职位申论考试类型为“申论2”,其他职位申论考试类型为“申论1”。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勤务职位的,还应参加公安类专业科目考试,分值100分,考试大纲可在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分别占40%、30%、30%的比例合成。
报考法院系统、检察机关职位的,还应参加法律基础知识考试,分值100分,考试大纲可在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分别占40%、30%、30%的比例合成。
报考其他职位的,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各占50%的比例合成。
2.时间。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3年2月25日,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2023年2月26日。具体安排为:
2月25日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申论
2月26日上午9:00—11:00公安类专业科目
上午9:00—10:00法律基础知识
报考者应当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各类职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对艰苦边远地区基层职位,在划定合格分数线时将予以适当倾斜。报考者可于2023年3月28日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公共科目、专业科目笔试成绩,3月31日查询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等相关信息。
现场资格审查在2023年4月6日至14日期间进行。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须持有关证件资料,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报考者应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公安人民警察、监狱戒毒人民警察、司法警察、部分行政执法类职位将进行体能测评。
面试时间为2023年4月15日至16日,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各区县和市级部门具体实施。面试工作按照《重庆市公务员录用面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低于2︰1的职位,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
市审计局、市商务委等部分招录机关有关职位(详见附件1)在面试前需进行专业能力测试,考试大纲可在报名网站查询。专业能力测试由招录机关具体实施,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的1日内公布。
体检人选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同一职位报考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据招考指标1︰1比例确定,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则依次以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若上述各项成绩都相同,则报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加试面试,并按加试成绩的高低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开展差额考察的职位,按照差额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招录机关负责组织开展考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