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师大同等学力申硕!老师专属在职研究生!河南师范大学百年师范名校,学科实力雄厚,本科获学位+3年工作经验可申。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流程,分课程学习与论文答辩阶段,课程贴合行业需求,适合教育、心理从业者系统提升专业能力与学历背景!

心理学|河南师范大学同等学力申硕招生简章
01、学校简介
河南师范大学位于豫北名城新乡市,坐落在广袤的牧野大地、美丽的卫水之滨,历经百年积淀,已成为教师教育特色鲜明、学科门类齐全的综合性师范大学。
自1978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84年学校获批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05年获批成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现有3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个博士专业学位类别,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国家学科创新引智基地(“111计划”)2个、河南省特色骨干A类学科4个、河南省特需急需特色骨干学科(群)1个、河南省一级重点学科25个,化学、地球与环境科学、物理学等3个学科持续进入本领域自然指数内地高校百强学科榜单。
02、培养目标
本院校旨在培养以行业产业需求为导向,培养具备扎实专业基础、实践能力与职业素养的实践创新型人才,同时注重学术水平提升与综合素质全面发展。
03、专业设置
注:以上各专业课程设置如有变化,以当年最新培养方案为准。
04、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备完成学业所需条件。
(二)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且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三年及以上)、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得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05、报名程序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以下简称“同力申硕”)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先进行网上报名,再进行现场确认。
1.网上报名: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以下简称“同力人员”)需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快速入口→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进行注册,按要求完善相关信息。
★如实填写自己相关信息(请提供有效联系电话并保持通信畅通,以便及时联系)。
★按照平台要求上传2寸单一蓝色背景的清晰彩色证件照电子照片(须露双耳,不能翻拍或扫描其他照片,上衣颜色不能太浅等)。
★请认真填写各项申请信息,逐项核对填写内容,确认无误后保存并提交。
2.现场确认:同力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完成信息录入、图像采集、资格审核等工作,并在报名系统打印生成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审查表》上签字确认。现场确认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用于同力申硕资格审查:
(1)本人蓝底2寸证件照片(3张)。
(2)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所获得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份、《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3份,国外或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结果原件及复印件3份。
(4)《河南师范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7)一式4份;
★以上原件用于现场审核,复印件留存,不可或缺。
3.特别说明:
(1)现场确认环节需采集本人图像信息,为确保信息准确性,请务必亲自到场办理,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委托代办。
(2)在向我校申请硕士学位期间,不得向其他学位授予单位提出学位申请。
(3)已在其他高校入册现需转入我校的同力人员,须经该学校清退后,方可用原账号向我校申请,并到我校完成现场确认。
4.资格审查:根据同力申硕有关规定,学校对同力人员提交的相关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名单将在河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官网公布(网址:www.htu.edu.cn/jxjy/),同力人员可登录查询。
★同力人员须确保网上报名阶段提交的相关材料(含照片)等符合规定要求,如因材料不符合规定导致资格审查未通过,由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5.报到注册: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同力人员,按学校规定办理报到手续,缴纳学费后予以注册,并正式成为学校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员(以下简称“同力学员”)。逾期未缴纳学费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06、课程培养及考核
1.课程水平认定:
(1)同力学员自完成注册之日起即可进入学校指定平台开始课程学习。在2年内通过全部课程考核,且课程考核认定合格。未通过者,不得再次申请硕士学位。
(2)课程考核认定合格者,由学校出具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课程学习结业证书。
2.全国统一考试水平认定
(1)国家规定的外国语水平考试及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由国家考试部门组织,每年只有1次考试机会,统考报名一般在3月,考试时间通常在5月,考试费由国家考试部门收取。具体要求参照当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的通知。
(2)同力学员自完成注册之日起,须在4年内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未通过者,不得再次申请硕士学位。
3.硕士学位水平认定
(1)同力学员通过专业知识水平认定(即课程水平认定和全国统一考试水平认定)后,可进入硕士学位水平认定阶段。
(2)同力学员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学位论文选题、开题及学位论文撰写,并通过学位论文评阅与答辩。学位论文开题审议通过至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时间间隔不得少于9个月。
(3)学位论文的选题、开题、撰写、评阅、答辩等参照《河南师范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4)在2年内未通过者,视为自动放弃申请硕士学位资格,不得再次申请硕士学位。
4.硕士学位申请与授予
达到同等学力水平的同力学员(以下简称“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向培养单位提出硕士学位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培养单位将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核,确定符合硕士学位申请资格的人员名单。
各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答辩委员会的决议及对学位申请人授予资格的审核,作出向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建议授予学位申请人硕士学位的决议。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在分委员会对学位申请人审核的基础上,对分委员会建议授予学位人员资格进行复审。经表决通过后,作出授予学位申请人硕士学位的决定。根据相关规定和学位评定委员会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学校向通过学位申请人员颁发相应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