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其中,不当得利的构成条件有两个,一是获得利益没有合法的根据;二是本人受益导致他人遭受损失。
A项:正确。李某并没有相机所有权,在借用期间私自将相机出租给刘某并收取租金的行为并没有合法根据,并且使得王某的利益收到损失,构成了不当得利。因此,A项正确。
B项:正确。收银员因疏忽大意错将50元当成10元找零给张某,张某获得的利益并没有合法根据,并且使得便利店利益遭受损失,构成了不当得利。因此,B项正确。
C项:错误。纪某找到严某“打招呼”,严某收取纪某8000元打点费,这是一种违法的给付行为,而不是不当得利。因此,C项错误。
D项:正确。赵某赠与周某化妆品的条件是赵某考试及格,但最终结果是赵某并未及格,所以约定不成立。那么周某接受赵某的化妆品,是没有合法的根据的,且一定程度上给赵某的利益造成了损失,因此构成了不当得利行为。因此,D项正确。
因此,答案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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