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路】
A项:正确。函是指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时所使用的公文。函是一种平行文,也可以用于同级机关。乡人民政府和县财政局属于不相隶属的机关之间的工作,故用“函”正确。因此,A项正确。
B项:正确。“请予以支持为荷”是属于公文常见结束用语,通常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如果是上下级,上级对下级通常是为要,下级对上级通常是为盼。因此,B项正确。
C项:正确。在公文写成文日期的时候需要注意,成文日期需要用阿拉伯数字将年、月、日标全,且不编虚位,本篇公文的成文日期符合规定。因此,C项正确。
D项:错误。发文机关署名,应该署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民族自治地方分为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三级,在我国行政机关中虽然有“民族乡”,但是不属于民族自治地方,应改为“S县XX族乡人民政府”。因此,D项错误。
因此,答案为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