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路】
A项:错误。基于题干中的行为,甲乙之间并不会成立民事法律关系,可以理解为好意施惠,司法实践中,好意施惠行为并不会因为不施惠而承担民事法律责任。
B项: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184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且在本题之中,行为人的行为和受助人的损伤之间并不存在因果关系,故不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C项:错误。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关于无效合同的规定:“(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赌博行为本身违法《治安管理条例》,故因此形成的合同为无效合同。
D项:正确。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因此甲乙之间赠与合同生效。故D项表述与题干相符。
因此,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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