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南省423联考《行测》卷5

2016-05-01 00:00 编辑: 高顿公考 来源: 上岸鸭公考

【思路】

A项:根据《刑法》第三十四条规定,附加刑既可以独立适用,也可以附加适用,所以该项所述判王某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的做法是正确的。故A正确。

B项:《刑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故B正确。

C项:《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所以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判处罚金的做法是正确的。故C正确。

D项:《刑法》第三十四条规定:“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故罚金属于附加刑而非主刑。故D错误。


本题为选非题。因此,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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