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路】
简单计算。
方法一:设两周后最少还有x户未走访,则第二周走访的户数是1.2x,则存在等量关系1.2x+x=总×(1-46%),化简可以得到110x=27总,求x,由于x和总数都是整数,利用倍数关系,所以x是27的倍数,结合选项,只有C选项是27的倍数。
方法二:根据“第一周走访的户数为贫困户总户数的46%”可知第一周走访的户数∶贫困总户数=23∶50,根据“第二周走访的户数是两周后剩余未走访户数的1.2倍”可知第二周走访的户数∶两周后剩余未走访户数=6∶5,根据两个比例可知第二周及两周后剩余未走访户数分别为50-23=27份及6+5=11份,则根据两部分户数总量相等则对应份数相等统一比例,则两周后剩余未走访户数对应5×27=135份,则剩余未走访户数为135的倍数,C项正确。
因此,答案为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