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北京市公务员考试《行测》(区级卷)16

2021-12-01 00:00 编辑: 高顿公考 来源: 上岸鸭公考

【思路】
A项:正确。某甲将受伤的戴胜鸟送往动物收容救护站,属于救助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不违反《北京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本题以下解析简称为《条例》)规定。


B项:正确。家鸽并不属于《条例》所规定的野生动物,且家鸽饲养者对家鸽享有完整的动产物权。饲养者将家鸽放出家门的行为属于民法上面抛弃动产物权的行为,家鸽饲养者享有处分权且意思表示真实,因此抛弃行为有效,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C项:错误。《条例》第6条第1款规定,“……不得违法从事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行为……”野生鸳鸯属于《条例》所规定的野生动物,选项中丙擅自饲养鸳鸯违反《条例》规定。


D项:正确。泰迪犬不属于《条例》所规定的野生动物范围,丁将泰迪犬抱走的行为可认为是邻居对丁的赠与,丁基于赠与合法取得泰迪犬的动产物权,不违反《条例》规定。


因此,答案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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