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北京市公务员考试《行测》(区级卷)4

2021-12-01 00:00 编辑: 高顿公考 来源: 上岸鸭公考

【思路】
A项:正确。根据《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开展《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立法协商工作,是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这一规定可知,A选项符合题干要求。

B项:正确。《条例》第3条规定:“本市物业管理纳入社区治理体系,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居民自治、多方参与、协商共建、科技支撑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管理委员会、业主、物业服务人等共同参与的治理架构。推动在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中建立党组织,发挥党建引领作用。”由此可知,党建引领在社区治理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同时社区治理体系将物业管理纳入其中符合前述《条例》要求。


C项:正确。《条例》第53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一)不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件;(二)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件,但是确有困难未成立;(三)业主大会成立后,未能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选项中提到小区没有业主大会、没有业主委员会,针对此类小区组建过渡性质的“物业管理委员会”符合《条例要求》。


D项:错误。《条例》第29条、第30条、第31条仅仅对业主大会的组成、成立的申请等相关事项加以明确,但是并没有在此基础上提高业主大会成立的门槛。

因此,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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