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西省公务员考试《行测》真题卷21

2017-12-01 00:00 编辑: 高顿公考 来源: 上岸鸭公考

【思路】
根据《刑法》第五十四条: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该项中“公司、企业”未明确规定为国有公司、国有企业。

因此,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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