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苏省公务员考试《行测》(A卷)16

2018-12-01 00:00 编辑: 高顿公考 来源: 上岸鸭公考

【思路】

第一空,根据文段首句,指的是民法基本原则指导意义贯穿于整个民事立法、民事司法和当事人民事活动的整个过程,B项,“普适”用法错误,多用于“具有普适性”“普适价值”,排除;第二空,需搭配主体“法律部门”,C项“适用”和D项“覆盖”应该是法律的适用,不能指“法律部门”,搭配不当,排除;而A项“调整”可以体现出法律部门的作用,符合文意。


因此,答案为A。

职位搜索
立即查询
备考工具
CopyRight © 2006-2026 上岸鸭公考 www.gwy.com All Right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