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苏省公务员考试《行测》(C卷)4

2018-12-01 00:00 编辑: 高顿公考 来源: 上岸鸭公考

【思路】

《行政诉讼法》第26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A项:错误。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6条第一款,由于行政行为的做出的主体不是县政府,故县政府不是行政诉讼中的被告,即不是诉讼主体。

B项:错误。《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根据前述法条可知,村委会不属于行政机关,村委会的性质是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不能成为行政诉讼主体。

C项:正确。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6条第一款,行政征收这一具体行政行为的做出主体是乡政府,同时乡政府是我国最基层的政府机关,可以作为行政诉讼的被告参与行政诉讼。

D项:错误。《行政诉讼法》第26条第四款规定:“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县政府与乡政府不构成共同被告,理由是该行政行为的做出主体不是县政府。

 

因此,答案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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