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福建省421联考《行测》卷5

2018-05-01 00:00 编辑: 高顿公考 来源: 上岸鸭公考

【思路】

《合同法》第十三章租赁合同中,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本题中老张为出租人,小赵为承租人,所以小赵应赔偿全部损失。

小赵和小刘之间存在合同关系,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题中小刘擅自拆除门窗造成了损失,所以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

 

因此,答案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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