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现将2021年公检法司系统及边境县(市、区)急需紧缺岗位考试录用公务员(绥化考区)体能测评、体检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体能测评
(一)体能测评对象:报考绥化市各级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法院系统司法警察要求进行体能测评职位,并已通过面试,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附件1)。
(二)时间和地点:2022年5月27日(星期五)早9:00到绥化市体育场(绥化市北林区中直北路488号附近)正门集合,经扫行程码合格后参加体能测评。
绥化市以外的考生,体能测评前请与北林区疫情防控部咨询防疫政策。
(三)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黑龙江省2021年度公检法司系统特殊职位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四)相关要求:
1、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护照)、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笔试或面试准考证、考生健康承诺书(附件3)、自备运动服、运动鞋、口罩及饮用水等,严禁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设备进入体能测评场地。外地考生抵绥前需提前联系疫情防控指挥部,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政策要求落实管控措施。
2、考生务必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逾期不到视为自动放弃。
3、体能测评合格者方可进入体检环节。因考生体能测评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能测评,致使录用职位出现空缺的,不进行递补。
4、考生须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监督和检查。发现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作弊行为,取消录用资格。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考务人员者,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
5、体能测评期间实行封闭管理,不允许家属陪同。体能测评结束后,考生应主动退场,不准在测评现场或附近逗留。
6、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准时参加的考生,需本人向市公安局提出申请,并提供正规公立三甲医院出具的相关诊断证明(CT报告单、X光报告单、其他相关辅助检查单据等材料,和主检医生出具的明确诊断、治疗意见),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将按有关规定取消录用资格。
二、体检
(一) 体检对象:绥化考区在“黑龙江省上岸鸭公考”上统一公示无异议的拟进入体检人员(招考职位要求必须参加体能测评的,体能测评合格的方可进入体检环节),具体名单见附件2。
(二)时间和集合地点:
1、时间:第一批:5月30日(星期一)早6:00
第二批:5月30日(星期一)早7:00
(批次名单见附表)
2、集合地点:绥化市委党校1楼报告厅(绥化市北林区康庄路58号),经扫行程码合格后,在工作人员统一安排下参加体检。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文件执行。
(四)相关要求:
1、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护照)、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笔试或面试准考证、考生健康承诺书(见附件3)、碳素笔、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1张(需自行裁剪照片并在照片背面粘贴好双面胶)以及520元体检费,必须是现金(由体检医疗机构按照标准直接收取),为节省缴费时间,请自备零钱。
2、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项目检查,请在接受体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同时按要求形成手写书面说明材料交工作人员留存备查。
3、要按时参加体检,切忌迟到,对无故缺检者按弃权处理。为避免交通拥堵,考生尽量不要自己开车前往集合地点。
4、考生要服从工作人员指挥,按要求上交手机等电子设备,不得有弄虚作假等任何作弊行为;考生亲友不得随同考生前往体检医院。如发现以上行为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注意事项
除需按照医院管理规定外,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持“绿码”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有序流动,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做好扫码、测温等事宜;现场等候体能测评时应佩戴口罩,体检时应全程佩戴口罩,排队过程中应保持合理间距,主动避免人员聚集。参加体检的全部考生,须如实填报《考生健康承诺书》,并于体检当日,交与工作人员查验、留存。
咨询电话:绥化市委组织部0455-8385973
绥化市公安局15504559937
北林区疫情防控指挥部0455-8315880
0455-8315016
绥化市公务员局
2022年5月20日
原文标题:2021年绥化市公检法司系统及边境县(市、区)急需紧缺岗位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和体检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hljsgwy.org.cn/tyzpwb/website/queryDetail.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