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黑龙江公务员考试公检法系统招录考试总成绩计算

2018-04-07 14:21 编辑: 夜弥 来源: 公务员考试网

考试总成绩按百分计。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70%+面试成绩×30%。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报考人员与招考职位1:1的比例由到低分确定体能测评、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分别依次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面试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体检和考察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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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1982年3月10日至2000年3月9日间出生),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不超过40周岁(1977年3月10日及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8.具备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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