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22年度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深圳市公安局拟录用人员公示公告(四)
根据《广东省2022年度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现对深圳市公安局拟录用人员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3年2月13日至2023年2月17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深圳市公安局反映(受理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解放路4018号指挥中心大楼1916室,邮编:518000,监督电话:0755-84464366,传真:0755-82498517,邮箱:zzbrsc02 ga.sz.gov.cn,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反映人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深圳市公安局将对反映人信息严格保密,按规定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调查处理,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经调查反映问题影响录用的,将取消拟录用人员的录用资格。
公示期满,未发现有不予录用情形的,将按规定呈报办理录用手续。最终是否录用,以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的录用文件为准。
附件:广东省2022年度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深圳市公安局拟录用人员名单(四 ).xls
深圳市公安局
2023年2月12日
原文标题:广东省2022年度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深圳市公安局拟录用人员公示公告(四)
原文链接:http://ga.sz.gov.cn/gkmlpt/content/10/10423/post_10423428.html#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