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2023年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司法警察)
体能测评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按照《汕头市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核和面试等事项公告》,现就汕头市2023年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司法警察)体能测评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能测评对象
体能测评对象为报考我市公安、法院、监狱戒毒管理机关人民警察(司法警察)等需进行体能测评的职位,入围资格审核且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符合条件的考生由招录单位电话或短信通知。
二、体能测评内容
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测评项目包括: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跑,具体项目和标准及实施细则详见附件1、2。其中,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测评次数均为1次,10米×4往返跑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纵跳摸高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测评结果得出后均不进行复测或补测。
三、体能测评时间地点
(一)测评时间:2023年4月4日(星期二)下午,时间为半天。考生于4月4日当天12:30至13:15集中报到,14:00开始进行测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准时到测评地点报到,未带齐证件的不得入场。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如遇天气原因需改期的,由招录单位另行通知。
(二)测评地点:林百欣中学(龙祥学校),地址为汕头市龙湖区龙祥街道夏桂埔淮河路31号。
四、体能测评相关事项
(一)考生须详细查看体能测评须知(详见附件3),知悉其中内容,根据自身身体状况把握是否能够参加此次体能测评,并自备运动服、运动鞋、饮用水及食物。
(二)体能测评现场实行全封闭管理,报考者不得穿有特殊标志的服装,不得携带通讯工具,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场。
(三)考场所在地周边路段有可能交通拥堵,请考生提前熟悉体能测评的地点和交通线路,合理安排出行,确保按时报到。
(四)体能测评实施期间,所有考生除核验身份和正在进行测评外,原则上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或以上级别口罩。
(五)入围面试名单详见我市发布的面试公告。
附件:
中共汕头市委组织部汕头市公安局
2023年4月1日
原文标题:汕头市2023年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司法警察)体能测评公告
原文链接:https://stzz.shantou.gov.cn/stzz/tzgg/202304/78efe30fbbbe4872a3f92a69e69d607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