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文件精神,经韶关市公务员招录主管部门同意,现将韶关市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能测评对象
本次体能测评对象为报考韶关市公安和法院司法警察职位且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
二、体能测评报到及开始时间、地点
(一)体能测评报到时间、地点
报到时间:2023年4月4日(星期二)上午7:00至8:00。
报到地点:韶关市西河体育中心运动场(工业东路15号)北门(靠工业东路消防大厦门前广场拱门楼梯以下)。
(二)体能测评开始时间、地点
测评时间:2023年4月4日(星期二)上午8:30至12:00。
测评地点:韶关市西河体育中心运动场(工业东路15号)北门(靠工业东路消防大厦门前广场拱门楼梯以下)。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三、体能测评项目
体能测评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联合颁布的《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测评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具体标准详见附件1)。其中: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测评次数为1次;10米×4往返跑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纵跳摸高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各项目有1次测评达标的,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测评结果得出后均不进行复测或补测。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并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参加体能测评。
(二)考生需自行下载《体能测评安全承诺书》(附件2)并打印填写后亲笔签名,体能测评当天提交《体能测评安全承诺书》存根联,考生联由考生自行保存。
(三)考生需自备饮用水、运动服和运动鞋。
(四)体能测评现场实行全封闭管理,考生不得穿有特殊标志的服装,不得携带通讯工具,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场。
(五)发现冒名顶替参加测评的,取消被顶替考生测评资格。
(六)考生务必提前熟知考场附近交通情况,避免迟到。
(七)考生应保持电话联络畅通,如联系电话有变动,请主动与招录单位联系告知。
(八)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附件1: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1).doc
韶关市公安局
2023年3月28日
原文标题:韶关市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事项的公告
原文链接:https://www.sg.gov.cn/gaj/gkmlpt/content/2/2402/post_2402311.html#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