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测真题

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真题卷(地市级)4

2017-08-22 00:00:00来源:上岸鸭公考

  • 下列说法不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是:


      A、

      甲带侄子外出游玩,遇地震,甲无需为侄子在地震中所受损害承担责任


      B、

      甲用拳头殴打乙,乙将甲推倒后持刀将其扎死,乙无需为甲的死亡承担责任


      C、

      甲、乙发生口角,对骂过程中甲欲讹诈乙而故意倒地,乙无需为甲因倒地所受伤害承担责任


      D、

      甲、乙因言语不和而厮打―起,丙撞见后趁机殴打与其素来不和的甲,乙无需为丙殴打甲所造成的的损害承担责任

  • 来源卷:
    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真题卷(地市级)
  • 解析:

    【思路】
    A项:根据《刑法》第十六条规定,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选项中“遇地震”属于不可抗拒原因,因此甲无需承担责任,选项说法正确。


    B项:根据《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选项中“甲用拳头殴打乙,乙将其推导”属于正当防卫,但是推倒后甲的不法侵害已经停止乙将其扎死,超过必要限度,构成故意杀人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故选项说法错误。


    C项:甲是出于讹诈的心理故意倒地,和乙并无关系,故乙无需承担责任,选项说法正确。


    D项:丙因为与甲有矛盾而去殴打甲,丙对甲的殴打与乙没有关系,故乙无需为丙殴打甲所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选项说法正确。

    本题为选非题,因此,答案为B。

  • 考点:
    刑法
责任编辑:上岸鸭公考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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