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博兴县县属国有企业用工总量管理和人员选聘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根据县属国有企业工作需要,博兴县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博兴县城建集团有限公司为县委、县政府批准成立的县属国有企业,主要承担房地产开发、保障性安居工程、片区开发、城市建设、重点项目的投融资、建设任务等。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0月9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或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处分期)内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组织或参加非法组织、邪教以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的考生;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或应聘人员配偶及父母、岳父母被依法列为失信对象人员的;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并依据即将取得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2年10月9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招聘岗位
2022年博兴县城建集团有限公司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人。招聘岗位及有关具体要求,详见《2022年博兴县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10月9日9:00—12日16︰00
查询时间:2022年10月9日11:00—13日17︰00
应聘人员登录博兴县人民政府官网-专题专栏-人社信息专栏-人事招聘(http://www.boxing.gov.cn/col/col163712/index.html),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名信息资料,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数码照片。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2022年10月12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也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2年10月9日11:00—13日12︰00
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资格初审人员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补充。
报名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因本人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或更改报名信息而导致未能通过资格初审的,责任自负。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2年10月9日11:00—13日17︰00。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逾期不办理改报手续的,视为放弃。
四、笔试
笔试试题为二套(试题A试题B)。其中报考工程管理岗位的笔试试题为试题A,重点测试公共基础知识、房地产开发与管理、工程管理、土木工程等基础知识;报考规划设计岗位的笔试试题为试题B,重点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建筑学、土木工程、CAD等绘图软件操作等基础知识。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从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计划1:4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博兴县人民政府官网-专题专栏-人社信息专栏-人事招聘(http://www.boxing.gov.cn/col/col163712/index.html)予以公示。
五、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前后审查结果不一致的,以后一次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实施。
经笔试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及审查相关事项见报名网站公告。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以及未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资格。对因放弃资格审查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每科70元。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亲自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上签名。提交的应聘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
六、面试
面试实行百分制,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由招聘工作主管机关负责组织实施。
面试重点测评应聘者的岗位适应能力,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将在报名网站发布公告。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要求和未持有效证件等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满分100分)。面试结束后,将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若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再重新组织面试,并以重新面试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七、考察和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向社会公布,考察时先按1:1的比例进行。对考察合格的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能力、学习成绩或工作业绩、与岗位匹配度等方面情况,并审核个人档案。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组织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取消招聘资格;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招聘资格;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取消招聘资格。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根据实际情况,经审核同意,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
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八、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博兴县人民政府官网-专题专栏-人社信息专栏-人事招聘(http://www.boxing.gov.cn/col/col163712/index.html)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原则上不再递补。公示后无异议的或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劳动(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三年。应聘人员属于在职人员的,应首先依法解除与所在单位的人事关系,再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签订合同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执行,工资薪酬为岗位工资加绩效工资。
九、其他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博兴县人民政府官网-专题专栏-人社信息专栏-人事招聘(http://www.boxing.gov.cn/col/col163712/index.html)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及招聘的,责任自负。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1:2022年博兴县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docx
附件2:应聘须知.docx
政策咨询电话:
博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43-2399676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