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兰山区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山区城发集团”),于2022年3月经批准成立,为兰山区区属国有独资企业。兰山区城发集团统筹承接兰山区城市更新、土地熟化、投融资业务、物业管理、土地调查评估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城市公园管理等业务。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管理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及岗位
计划招聘8人,用人单位为兰山区城发集团。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临沂市兰山区城市发展集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管理人才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除应具备附表所述岗位资格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政治思想素质过硬,具有干事创业、追求卓越的强烈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要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熟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情况。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遵纪守法,勤勉尽责,团结合作,廉洁从业,无不良履职记录,职业信誉好。
(四)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职的身体素质。具有较强的决策判断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处理复杂问题和突发事件的能力,开拓创新精神和市场竞争意识强。
(五)专业特长突出、业绩能力出众、特别优秀者,经资格审查小组审核,可适当放宽部分条件。
(六)应聘人员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2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七)所列资格条件中的时间计算到2022年9月30日。
(八)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接受报名申请: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调查的人员。
2.处于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曾因违规、违纪、违法被原用人单位处分、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辞退、开除公职的人员。
4.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发布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公示、体检、聘用等程序进行。具体如下:
(一)发布信息
本信息通过兰山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yls.gov.cn/)、兰山头条、兰山融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招聘简章,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方式与时间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仅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招聘期间应注意查看网站公布信息,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1.报名时间:2022年10月8日8:30至2022年10月12日17:30。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收取、修改、补充任何报名材料信息,建议合理安排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报名仅受理邮箱报名,邮箱为:lanshanchengfa 163.com。
3、报名要求:应聘者可到指定平台查看招聘简章,下载并填写《报名表》。《报名表》须插入1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电子版,并应当填写完整、内容真实。填写完成后同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工作业绩证明材料、任职经历证明材料等扫描件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发送文件须命名为“岗位名称+姓名”格式,其他报名方式无效,且只需发送一次邮件,请勿重复发送,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审查主要方式为现场审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名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进行现场审核:
1.报名表。
2.有效身份证件。
3.国家承认的学位、学历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网页或手机页面截图无效)。
5.取得的其他证书(资格证、职称证、荣誉证书等)。
资格审查同时进行初试,初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形式等相关事宜以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初试成绩最低达标线为70分,低于达标线不予进入面试环节。
筛选比例按照岗位需求人数与应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根据现有参加资格审查和初试人员确定面试人选。
现场资格审查时,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审查完毕后将原件返还。报名人员未在报名和现场审核阶段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或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资格。经审查通过的人员,以电话或短信方式进行通知。报名结束后未接到面试通知者,即未进入面试环节。
最终审核通过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2倍的岗位,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本次招聘人数实行总量控制原则,对于核减或取消的岗位,相应录用计划经研究后可合并用于其他岗位。核减和取消录用计划岗位的报考者,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具备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面试顺序按当天现场抽签顺序确定。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事宜以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应及时查看相关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打印面试通知书等材料,供面试、考察、体检时使用。凡未提供面试通知书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根据应聘人员资格审核、初试情况,集中组织面试,面试成绩为最终录取成绩,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最低达标线为70分,低于达标线不予进入考察环节。
(五)考察
根据最终成绩,按照岗位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分至低分确定各岗位考察人选,并进行全面考察。
对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名单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并对公示无异议人员通过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或电话访谈等方式进行考察。考察对象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考察对象为在职的,要求工作单位出具鉴定材料(加盖工作单位公章)。依据相关规定对考察对象个人档案进行审查,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提供材料信息不实、不配合考察并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体检
根据面试和考察情况,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区城发集团负责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故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
2.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的。
3.请他人顶替体检或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的。
4、有其他作弊等行为的。
(七)公示和聘用
1.根据考察及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兰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yls.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对有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务处分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3.聘用及待遇: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根据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试用期及聘用期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等按公司薪酬管理规定执行。兰山区城发集团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对岗位资格条件做进一步调整解释等。
四、其他说明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并严格按照招聘要求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并承担法律责任,未按要求提交报名资料视为报名无效。凡因本人填写信息错误、未及时回复信息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或予以解除劳动关系。应聘人员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对自动放弃或考察、资格审查、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由兰山区城发集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二)本次招聘以兰山区城发集团名义统一组织。招聘过程中重大问题由区城发集团集体研究决定。
(三)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授权任何机构进行培训。本次招聘不在临沂市以外地点安排招聘相关工作,请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四)考生防疫相关要求。
1.所有参加资格审查、面试等流程的应聘人员均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及行程码、健康码,若隐瞒事实将按相关法律规定追究责任。
2.来自国内高、中风险区域(可以在“中国政府网”进行疫情风险查询)的考生务必到本地相关卫生机构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凭48小时内检测合格证明(纸质、电子均可)参加各项现场流程。
3.所有应聘人员需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经体温检测合格、扫码登记后方可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初试、面试、体检。
(五)本简章未尽事宜可致电咨询,联系电话:0539-8536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