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核酸检测工作人员16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参加招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协调能力;
2、年龄40周岁以下(1981年10月19日后出生);
3、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的人员;
5、曾发生过非正常信访、越级信访和集体信访的人员;
6、参与邪教组织的人员;
7、国家规定的其他不允许报名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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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人数及要求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招聘资格要求 |
工资待遇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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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专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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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酸检测 人员 |
16 |
专科及以上学历 |
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实验技术、卫生检验、卫生检验与检疫、医学检验、临床检验、生物医学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安全与检测、食品营养与健康、生物工程、动植物检疫、食品生物技术、生物产品检验检疫。 |
5500元/月,按规定缴纳社保 |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初审、面试(复面)、体检、考察、确定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所需资料
(1)报名时间:2022年10月29日9:00--16:00,逾期不受理。
(2)报名地点:东营金诚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利津县利二路295号东一楼报名处)
(3)报名所需资料:
1、报名表;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所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4、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022年10月29日16:00报名截止后,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
应聘人员填报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相一致,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重要报名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二)资格初审
按照简章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对报名人员现场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初审,并在2022年10月29日16:00前完成缴费。
(三)面试
面试可根据岗位特点采取结构化面试与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工作技能。根据报名情况和疫情防控要求,采取分批面试或集中面试,线上线下相结合等方式确定面试形式。
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逾期不办理缴费的,视为放弃。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注意保持报名电话畅通。
面试地点:以考试通知为准。
四、体检和考察
从考试人员中择优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因应聘人员自行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录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录用资格。
五、录用及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为劳务派遣人员,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与东营金诚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一年,期满后根据疫情工作任务的需要及考核情况,考虑续聘与否。试用期1个月,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五险)。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予转为正式录用人员。录用期间,如有违反劳动合同规定、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行为或被服务单位退回的,解除劳动合同。
工资待遇详见《岗位计划一览表》。
六、疫情防控及其他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考生在现场资格审查和面试时,须经现场检测体温正常(未超过37.3℃)、手机展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方可参加考试。考前14天内有发生本土疫情省份旅居史等特殊情形的应试人员,须于考前主动向招聘单位申报,服从相关疫情防控规定。对不遵守疫情防控管理规定,不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影响考试秩序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特别提示:此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并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请各位考生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一旦缴费视同自愿参考,缴费后若因个人原因不能参考者不能退费,特此提醒!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利津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录用的,责任自负。录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未按时报到,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电话:5627616
联系人:刘月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