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红河红发水务投资有限公司2022年社会公开招聘公告

2022-10-24 14:46 编辑: 瑾瑜 来源: 上岸鸭公考

红河红发水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发水务)于2021年9月8日成立,注册资本金10亿元,红发水务是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水利板块二级全资子公司,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是2018年5月21日经红河州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大型国有独资企业,注册资本金10亿元。

红发水务负责水资源管理,智能水务系统开发,水利相关咨询服务,水土流失防治服务,水文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环境保护监测,天然水收集与分配和水力发电等。通过加快推进水利建设,强化水资源管理和水的综合开发利用,实现水务产业资本的快速扩张,将红发水务打造成为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管理科学、专业化程度高、具有持续核心竞争力的省内一流水务运营公司。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特通过公开招聘方式,面向社会招聘员工。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原则;

(三)坚持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具体招聘岗位、岗位资格条件等要求详见附件1《红河红发水务投资有限公司2022年工作人员社会招聘岗位统计表》。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四、招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及纪律;

2.具有良好的社会道德,品行端正,诚实守信;

3.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条件,能够履行企业员工职责和义务。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被有权机关认定存在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的行为受到处罚,依据国家、省、州相关规定不得录用的人员;

5.聘用后构成应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录的其他情形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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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实施流程

本次招聘按如下流程进行: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核(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录用公示→递补→办理聘用。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通过红河人才网发布招聘公告,招聘相关公告信息以红河人才网发布为准。

(二)报名

1.报名时间:招聘信息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0月26日下午17:00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http://hhzhfsw.zhaopin.com

3.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及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本次录用人员将由红发水务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工作地点为红发水务本部(蒙自)或涉及业务开拓的生产一线(项目工地),请报名人员结合自身情况报名。

4.应聘人员报名需上传:最近半年个人彩色证件照、应聘诚信承诺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学术(科研、工作)成果及获奖励荣誉证书、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从业经历证明材料等相关资料扫描件。

5.本次招聘只接受网络报名,不接受电话、现场投递或邮寄材料报名,未按要求报名的不予受理。

(三)资格审查

1.报名结束后,由公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选通过红河人才网进行公布。

2.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个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用人单位在招聘录用任何环节,一经发现提交虚假材料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考核

所有岗位均采取笔试+面试形式进行考核:

1.笔试总分100分,委托第三方采用线上机考答题方式。

2.面试总分为100分,根据招聘岗位类别需求人数,按照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排名相同,一同进入面试。如面试人数低于1:3比例,则按照笔试成绩60分以上人员进入面试。

3.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进行计算,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点。

4.拟录用候选人确定:面试成绩70分及以上为合格,按照合格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名等额确定拟录用人选。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最终成绩排名,如面试成绩相同按主考官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最终成绩排名,如主考官成绩相同,影响到最终拟录用,则由公司面试考核组通过加面试方式确定拟录用候选人。

(五)体检

按照岗位招录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及政审工作由公司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人员需到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六)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将进入政审环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拟录用人员进行政审,重点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拟录用人员应当提交户籍所在地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征信报告等材料。

(七)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红河人才网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公司将对应聘人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招聘领导小组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八)聘用

按照不得兼职的原则,已签署聘用工合同且仍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必须在正式报到之前,将原单位解除合同的相关证明提交至红河红发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通知下发后,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材料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聘任人员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3个月试用期。

六、递补

招聘过程中,因个人弃权或体检、政审、公示等不合格所出现的空缺岗位,按岗位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顺延递补1次。

七、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薪酬按公司现行薪酬制度执行,公司为员工依法购买“五险一金”。聘期中,所聘任人员不得在公司之外兼任其他职务、任务并领取报酬,一经发现,按公司规章制度执行。

八、相关纪律

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依照相关规定,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应聘资格、不予聘任或解除聘任合同处理。

九、其他

(一)招聘期间注意疫情防控,具体防控要求详见附件4。

(二)本次招聘将采取全程公示公告,相关信息在红河人才网公示公告。

(三)对本次招聘中各环节的公示公告有异议者,可在3个工作日内向红河红发水务投资有限公司负责纪检监督工作的相关部门提出。

(四)报考人员需要服从公司对岗位及工作地点的安排。

十、招聘咨询

报名咨询电话:0871-63616164转分机20163

监督电话:13769359868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红河红发投资有限公司所有。

附件1红河红发水务投资有限公司2022年社会公开招聘岗位统计表.docx

附件2红河红发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应聘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3应聘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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