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科技城新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由绵阳科技城新区国资委管理的区属一级国有全资企业,前身是2010年10月成立的绵阳科创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021年9月,更名为绵阳科技城新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投集团”),注册资本金8.033亿元人民币,资产总额87.19亿元,主体信用评级AA。
新投集团肩负科技城新区建设发展产业助推器、建设主力军和城市运营商的重任。本部设有行政管理中心、党群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资金管理中心、审计法务管理中心、投资管理中心、招采管理中心及项目管理中心7个中心,下属绵阳科技城新区新投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绵阳新投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及绵阳新投实业有限责任公司3个全资二级子公司。
为新投集团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保障、扩大选人用人视野、拓宽引才渠道,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集团(含所属公司)工作人员28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绵阳科技城新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8名(详见附件1《绵阳科技城新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聘人员计划表》),根据人员应聘岗位情况,在集团本部或者所属公司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认同企业文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团结合作。
4.无失信行为记录和违法犯罪记录,未参与非法组织。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年龄符合《绵阳科技城新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聘人员计划表》相关要求。
7.服从新投集团内部工作调整安排。
(二)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专业条件
1.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2.符合法律法规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3.符合《绵阳科技城新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聘人员计划表》相关学历、学位及专业要求。
>>点击图片查看详情【2023央国企择优求职(1元)】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本次招聘
1.属于在新投集团高管的主要利害关系人的人员。具体包括其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配偶的兄弟姐妹。
2.新投集团及所属公司在编在岗管理人员。
3.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6.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招聘条件中涉及年龄、工龄、学历等时间计算截至2022年10月31日。中层及以上岗位满足下述条件之一即可适当放宽基本条件设定的要求,最多可放宽一项,年龄放宽上限为超要求年龄5岁、学历放宽下限为非全日制本科、同岗位工作年限放宽下限为3年。具有较应聘岗位任职资格要求同岗位工作年限超2年及以上的成熟人才,或持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或至少满足应聘岗位任职资格要求除年龄以外的其中一项要求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培养潜质的。基础岗位满足下述条件之一即可适当放宽基本条件设定的要求,最多可放宽一项,年龄放宽上限为超要求年龄5岁、学历放宽下限为非全日制本科、除应届生外同岗位工作年限放宽下限为1年。具有应聘岗位同岗位工作年限不低于4年且较应聘岗位任职资格要求超2年及以上的成熟人才,或持有高于应聘岗位任职资格要求等级的资格证书且不低于中级职称的,或与应聘岗位任职资格要求专业对口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培养潜质的。985、211毕业院校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生应聘基础岗位可不受工作经验、资格证书等的条件限制。
三、招聘对象及范围
招聘对象: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要求的所有人员。
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背景调查、体检、结果公示和决定聘用的程序进行。招聘程序进行中,各招聘工作程序结果由新投集团在集团官网及微信公众号、有招聘需求的各级子公司官网挂网公示,请应聘者随时关注。同步由新投集团工作人员电话或邮件通知,如因应聘者错填联系电话或邮箱、关闭手机、更改电话号码或3次电话联系不接听等导致无法联系,视为自动放弃。
(一)自愿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1月2日17:00止。
填报信息:应聘者本次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多岗位应聘者按简历投递时间先后顺序以第一次应聘岗位为准予以资格审核,因上传材料不符合要求造成资格审核不通过的,责任自负。凡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自行下载填报《新投集团应聘者职位申请表》,将职位申请表、居民身份证(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毕业证及学信网学籍证明、学位证、相关专业技术执业资格证书和职称证以及证明个人从业经历的资料扫描件以压缩文件包的形式(文件包命名格式为“应聘公司+应聘岗位+应聘者姓名”),按照《绵阳科技城新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聘人员计划表》发送至对应招聘邮箱。其中,国(境)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应提交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资格审查:新投集团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截止时间:2022年11月4日17:00。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及录用后劳动合同有效期限,任何时候对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应聘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资格审查结束后,资格审查结果由新投集团在集团官网及微信公众号、有招聘需求的各级子公司官网挂网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结束后由新投集团工作人员对进入下一环节的应聘者进行电话或邮件通知。
招聘岗位的笔试人选人数与需求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如某一招聘岗位低于此比例,新投集团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有权确定继续进行笔试或取消本次招聘,并由新投集团在集团官网及微信公众号、有招聘需求的各级子公司官网挂网公告。
(二)适岗能力测试
适岗能力测试分为笔试、面试、背景调查和体检。
1.笔试:在新投集团纪委监督下,由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实施笔试。笔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最终得分的4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确定面试人选,招聘岗位的面试人选人数与需求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如某一招聘岗位低于此比例,新投集团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有权确定继续进行面试或取消本次招聘,并由新投集团在集团官网及微信公众号、有招聘需求的各级子公司官网挂网公告。
笔试结束后,笔试结果由新投集团在集团官网及微信公众号、有招聘需求的各级子公司官网挂网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结束后由新投集团工作人员对进入下一环节的应聘者进行电话通知。如遇应聘者自动放弃面试,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顺位递补。
2.面试:由新投集团工作人员电话或邮件通知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面试以半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最终得分的60%,最终得分=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最终得分从高到低排序在≥60分的应聘者中,按招聘岗位的背景调查人选人数与需求人数1:1的比例确定背景调查人选。
面试结束后,面试结果由新投集团在集团官网及微信公众号、有招聘需求的各级子公司官网挂网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结束后由新投集团工作人员对进入下一环节的应聘者进行电话或邮件通知。如遇应聘者自动放弃背景调查,在笔试和面试加权得分不低于60分的应聘者中从高到低排序顺位递补。通过面试的应聘者如因应聘岗位拟背景调查人选满额或根据用人单位的需求,新投集团在征求应聘者个人意愿后有权调整应聘者至其他可胜任岗位予以背景调查。
3.背景调查:在新投集团纪委监督下,由第三方背景调查专业机构对拟背调人员实施背景调查。如遇应聘者自动放弃背景调查,在最终得分从高到低排序且≥60分的应聘者中从高到低排序顺位递补。
4.体检:新投集团根据第三方专业机构反馈的背景调查情况,通知拟录用人员体检相关事项。原则上,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因应聘者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缺额,在最终得分从高到低排序且≥60分的应聘者中从高到低排序顺位递补进行背景调查后进行体检。
(三)结果公示
根据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背景调查和体检结果,对应聘者进行全面评价和综合研究,经新投集团总经理办公会、书记碰头会(中层及以上岗位)、党委会、董事会审议后,确定拟录用人选。将确定的拟录用人员在集团官网及微信公众号、有招聘需求的各级子公司官网挂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五、聘用及试用期管理
被聘用人员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岗位所在的用人单位(新投集团或所属各公司)报到,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薪酬按用人单位薪酬制度执行(根据绩效考核情况浮动),未能按约定时间报到的,取消聘用。试用期期限为2个月,试用期薪酬按月度应发工资标准的80%执行。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六、疫情防控要求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应聘者理解、支持和配合。对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取消笔试、面试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七、其他相关事项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招聘过程中如有通知、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在新投集团网站、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八、本公告由绵阳科技城新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16-6339682
监督电话:0816-29687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