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袁河科技有限公司选聘公告
公司简介简介
新余市袁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袁河科技”)为新余市数字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母公司”)全资子公司,2021年6月成立,注册资本2000万元,公司以加快大数据产业发展和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推进大数据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加快形成数字经济新动能为己任,致力于大数据企业聚集和生态培育,有效带动大数据产业快速发展和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水平提升,更快更好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
为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探索建立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为做大做强企业提供人才保证,根据有关部门相关工作要求,面向社会公开选聘职业总经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和人数选聘职位和人数
袁河科技职业总经理1名。
二、岗位职责岗位职责
(一)负责执行母公司决议,主持袁河科技的全面工作,组织实施年度经营计划。
(二)组织拟定并贯彻执行袁河科技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基本管理制度和具体规章。
(三)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母公司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并报母公司备案。
(四)根据母公司意见,在市国资委审核的工资总额内,确定公司员工的收入分配方案。
(五)经母公司授权,代表袁河科技对外签署合同和协议,处理公司有关的经营管理对外事务。
(六)依照母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奖惩。
(七)向母公司报告袁河科技的生产经营情况。
三、任职条件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党的决定,维护党中央权威;
2.组织纪律严明,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作风正派,清正廉洁;
3.职业素养良好,办事公平公正,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和职业信誉;
4.个人品德优秀,遵纪守法,勤勉敬业,乐于奉献,坚决执行上级的决策部署与工作安排;
5.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二年以上大中型企业中层及以上或相关企业负责人工作经验(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1日)。
3.熟悉数字经济相关政策,有软件项目实施等相关经验。
4.男性不超过45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应聘资格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2.对企业经营管理不善,发生安全、环境、质量等责任事故,或出现严重亏损,或造成企业资产严重流失和重大经济损失等负有责任的;
3.个人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有重大弄虚作假记录或不良信用记录的;
4.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犯罪的人员;
5.违纪被组织处理或在影响期内者;
6.有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等失信行为的;
7.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另有规定不能担任企业领导人员职务的。
四、管理及薪酬待遇管理及薪酬待遇
市场化选聘人员初聘期为一年,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任,不合格免去聘任职务。职业总经理在聘任期间,未经母公司同意不得兼任其他职务。职业总经理聘任期满需续聘的,按母公司相关程序办理并报市国资委备案。不再聘用的,如属社会聘用人员,自动解除劳动关系;如属母公司内部合同制员工,按原职级安排工作。
薪酬待遇包括年度薪酬(含基本薪酬、绩效薪酬)、超额利润分享。年度薪酬25万元,基本年薪10万元,目标绩效薪酬15万元。
五、选聘程序选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1月20日至2023年1月30日;
联系方式:18079055932罗女士、13879005490温女士;
联系单位:江西施瑞德人才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新余市渝水区青年路412号1栋3单元302室;
电子邮箱:3615369787@qq.com。
(二)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报名者请将个人简历、报名表、本人近期免冠照片、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资格证书等相关真实有效证件资料发送至上述电子邮箱。邮件主题及文件请注明:姓名+应聘岗位+联系方式。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确定为备选人员,进入面试(符合面试条件的人员不少于2人)。
(四)面试
1.分两部分:
①主要经营业绩指标竞聘:占分值的50%。母公司根据袁河科技现有经营业绩情况,设定年度考核指标;备选人员根据实际和自身能力,填报年度所要达到的考核指标目标及其措施,密封后在面试时上交,评委会采取评标方式,根据计算方法对备选人员的考核指标进行评定打分。
②面试竞聘:占分值的50%。面试方式按《新余市袁河科技有限公司职业总经理面试方案》执行。
主要经营考核指标和面试竞聘得分按分值比例计算后相加,即为竞聘者最终得分。
2.面试时间:2023年2月7日。
3.面试地点:新余市投控大厦5楼新会议室。
(五)组织考察
根据最终得分情况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母公司组织进行考察,考察合格后进入体检阶段。
(六)体检
按照母公司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考察人选自行承担。如体检后出现身体不合格或者自动放弃入职者,按照组织考察结果排序进行补录。
(七)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并经母公司批准后,在母公司网站或公示栏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八)录用
公示无异议后,报市国资委批准,由母公司进行聘任,并与母公司签订聘用协议及劳动合同。
(九)备案
与母公司签订聘任协议、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责任书,并报市国资委备案。
(十)其他
对在考试过程中作弊、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聘用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招聘资格。对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原文标题:新余市袁河科技有限公司选聘公告
原文链接:http://gzw.xinyu.gov.cn/gzw/gggs/2023-01/29/content_f7ff7cf1e64247b882991db50689cc6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