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国有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充实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内蒙古新嘉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区国有公司”)人员工作力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国有公司领导人员、内设机构和人员控制数方案》,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区国有公司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安排
新区国有公司计划招聘共计23个岗位25人,具体岗位详见《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国有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良好的品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报名人员均须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30日(不含)至2005年1月30日(含)期间出生的)。
6.要求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须于2023年1月30日前取得。
7.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8.有工作单位且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报名人员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
9.聘用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资格证书和工作经验等条件以具体岗位要求为准。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发布公告日及以后仍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应聘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1.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站: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站:http://www.hhpta.org.cn)。
报名时间:2023年2月2日9:00—2月6日12:00。
为避免网络拥堵,请报名人员尽可能提早报名,避免审核不通过后因时间原因无法补充材料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报名,只能报名一个岗位(详见《岗位需求表》)。报名人员要按照岗位需求详细、准确、如实地填写《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公开招聘国有公司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签署《报名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
2.报名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高中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须逐一对照报名岗位需具备的条件,填写需要说明的问题。
(1)学习经历:填写本人就读高中、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包含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须如实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取得的学历、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2)工作经历:填写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包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未列编签订聘用合同)或被劳务派遣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要注明其工作性质(劳动合同制、未列编聘用人员、劳务派遣人员)。
(3)报名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提交。报名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报名资格,并纳入报名人员诚信档案。报名与参加招聘过程中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名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要在招聘全过程中保持畅通,以便递补等重要事项的通知。
(4)报名信息填写存在不全、不规范等问题的不予审查通过。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2月2日09:00—2月6日17:00。
2.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在报名人员网上报名后及时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应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报名人员补充或说明。
3.报名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结果通过的,不得再报名其他岗位。报名完成后请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
4.报名人员及时关注报名网站发布的综合能力测试公告,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