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滁州市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招聘岗位及要求已经发布,感兴趣的小伙伴快随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滁州市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简介:
滁州市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成立于1993年9月,2020年底由事业单位改制为国有企业,2021年底完成公司制改革,更名为滁州市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由滁州市亭城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全部股权,主管部门为滁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院内设综合办公室、规划设计一室、规划设计二室、建筑设计室、市政设计室、测量队等六个部门。
滁州市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具有城市规划编制甲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人民防空工程设计乙级、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设计乙级、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给水工程)设计丙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测绘(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地图编制)乙级等资质。业务范围涵盖: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片区规划、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各专项规划、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选址论证、交通影响评价、规划复核、日照分析、市政道路桥梁工程及给水排水工程设计、建筑工程设计、人防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地图编制等。
二、滁州市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招聘条件:
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㈡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㈢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㈣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和职称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㈤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30周岁以下:即1993年2月21日以后出生。年龄放宽条件:具有招聘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者招聘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即1988年2月21日以后出生。
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现役军人;
4.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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