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集团经营发展需要,进一步充实公司力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积极要求进步,工作责任心强,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吃苦耐劳精神,服从工作分配。
(四)身体健康,能适应本职工作。
(五)符合《滨海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上明确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征信报告中逾期记录超过4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报考程序
(一)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网络、传真、电话等其他方式报名。
1.提交申请。报考人员于2023年3月7日-3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期间到滨海交通环保大楼17楼1702办公室,填写报名表格,提交报考申请,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所需材料。报考人员需提供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有工作经验要求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经验证明)及近期免冠2寸证件照片2张。
3.报名资格审核。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由工作人员现场审核,工作人员现场通知报考人员资格审查结果。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
报名咨询电话0515-84216566。
(二)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请于2023年3月16日上午8:30至11:30期间,到滨海交通环保大楼17楼1702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形式、时间、地点
本次招聘采取直接面试的形式,面试共二次,第一次面试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第二次面试人员,首次面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的说明为准。如报考人员不足,将根据实际情况减少招聘计划人数。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将根据招聘计划与进入体检考察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并执行行业岗位体检要求(查出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体检不合格)。
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在成绩合格人员中一次性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人员。
五、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滨海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签订试用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监督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
2.县国资办、交控集团办公室和交控集团监察室负责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5-84108536、0515-68111702、18961911133。
本公告由滨海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原文标题:滨海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